依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人數由董事會議定之。
本公司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以落實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致力維護利害關係人權益,並以企業永續為經營指導方針。
董事簡歷如下所列: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包含4位非獨立董事、與5位獨立董事,皆為產學界賢達,成員均具備財金、商務及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且長於領導、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等專業能力。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22.22%,獨立董事占比為55.56%、女性董事占比為22.22%,2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3年以下,3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3年以上,1位董事年齡在40-49歲,4位董事年齡在50-59歲以下,3位董事年齡在60~69歲,1位董事年齡在80~89歲。
本公司產業特性以男性從業者居多。為達成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目標,於民國114年股東會董事改選後,女性董事人數已由一名增加至二名,雖尚未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比例,但未來在遴選董事成員時,將秉持唯才是用之理念,並透過多元管道廣納人才舉薦,持續努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強化公司治理效能並落實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
| 條件 | |
|---|---|
| 條件 | 營運判斷 |
| 條件 | 經營管理 |
| 條件 | 財務會計 |
| 條件 | 商學經濟 |
| 條件 | 危機處理 |
| 條件 | 產業知識 |
| 條件 | 國際市場觀 |
| 條件 | 領導決策 |
| 條件 | |
|---|---|
| 條件 | 3年以下 |
| 條件 | 4~9年 |
| 條件 | 9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