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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董事权责

依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设董事五至九人,任期三年,連选得連任。采候选人提名制,由股东会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董事人數由董事会议定之。

本公司董事会应指导公司策略、监督管理阶层、对公司及股东负责,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应确保董事会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以落实良好董事会治理制度,致力维护利害关系人权益,并以企业永续为经营指导方针。

董事会绩效评估

董事会重要决议

选任资讯

董事简历如下所列: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9位董事组成,包含4位非独立董事、与5位独立董事,皆为产学界贤达,成员均具备财金、商务及产业知识及国际市场观且长于领导、营运判断、经营管理、危机处理等专业能力。无证券交易法第26条之3规定第3项及第4项规定情事。本公司具员工身份之董事占比为22.22%,独立董事占比为55.56%、女性董事占比为22.22%,2位独立董事任期年资在3年以下,3位独立董事任期年资在3年以上,1位董事年龄在40-49岁,4位董事年龄在50-59岁以下,3位董事年龄在60~69岁,1位董事年龄在80~89岁。

本公司产业特性以男性从业者居多。为达成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目标,于民国114年股东会董事改选后,女性董事人数已由一名增加至二名,虽尚未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比例,但未来在遴选董事成员时,将秉持唯才是用之理念,并透过多元管道广纳人才举荐,持续努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强化公司治理效能并落实董事成员多元化政策。

产业经验 / 专业

条件
条件 营运判断
条件 经营管理
条件 财务会计
条件 商学经济
条件 危机处理
条件 产业知识
条件 国际市场观
条件 领导决策

独董任期年资


董事身份 / 年龄 / 国籍

条件 洪进扬先生 王志超先生 杨弘文先生 谢其嘉先生 谢咏芬女士 吴志毅先生 吴志伟先生 申心蓓女士 张丰淦先生
条件 职称
洪进扬先生 董事长
王志超先生 董事
杨弘文先生 董事
谢其嘉先生 董事
谢咏芬女士 独立董事
吴志毅先生 独立董事
吴志伟先生 独立董事
申心蓓女士 独立董事
张丰淦先生 独立董事
条件 40-49岁
洪进扬先生
王志超先生
杨弘文先生
谢其嘉先生
谢咏芬女士
吴志毅先生
吴志伟先生
申心蓓女士
张丰淦先生
条件 50-59岁
洪进扬先生
王志超先生
杨弘文先生
谢其嘉先生
谢咏芬女士
吴志毅先生
吴志伟先生
申心蓓女士
张丰淦先生
条件 60-69岁
洪进扬先生
王志超先生
杨弘文先生
谢其嘉先生
谢咏芬女士
吴志毅先生
吴志伟先生
申心蓓女士
张丰淦先生
条件 80-89岁
洪进扬先生
王志超先生
杨弘文先生
谢其嘉先生
谢咏芬女士
吴志毅先生
吴志伟先生
申心蓓女士
张丰淦先生
条件 性别
洪进扬先生
王志超先生
杨弘文先生
谢其嘉先生
谢咏芬女士
吴志毅先生
吴志伟先生
申心蓓女士
张丰淦先生
条件 员工身份
洪进扬先生
王志超先生
杨弘文先生
谢其嘉先生
谢咏芬女士
吴志毅先生
吴志伟先生
申心蓓女士
张丰淦先生
条件 国籍
洪进扬先生 中华民国
王志超先生 中华民国
杨弘文先生 中华民国
谢其嘉先生 中华民国
谢咏芬女士 中华民国
吴志毅先生 中华民国
吴志伟先生 中华民国
申心蓓女士 中华民国
张丰淦先生 中华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