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设董事五至九人,任期三年,連选得連任。采候选人提名制,由股东会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董事人數由董事会议定之。
本公司董事会应指导公司策略、监督管理阶层、对公司及股东负责,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应确保董事会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以落实良好董事会治理制度,致力维护利害关系人权益,并以企业永续为经营指导方针。
董事简历如下所列: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9位董事组成,包含4位非独立董事、与5位独立董事,皆为产学界贤达,成员均具备财金、商务及产业知识及国际市场观且长于领导、营运判断、经营管理、危机处理等专业能力。无证券交易法第26条之3规定第3项及第4项规定情事。本公司具员工身份之董事占比为22.22%,独立董事占比为55.56%、女性董事占比为22.22%,2位独立董事任期年资在3年以下,3位独立董事任期年资在3年以上,1位董事年龄在40-49岁,4位董事年龄在50-59岁以下,3位董事年龄在60~69岁,1位董事年龄在80~89岁。
本公司产业特性以男性从业者居多。为达成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目标,于民国114年股东会董事改选后,女性董事人数已由一名增加至二名,虽尚未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比例,但未来在遴选董事成员时,将秉持唯才是用之理念,并透过多元管道广纳人才举荐,持续努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强化公司治理效能并落实董事成员多元化政策。
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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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营运判断 |
条件 | 经营管理 |
条件 | 财务会计 |
条件 | 商学经济 |
条件 | 危机处理 |
条件 | 产业知识 |
条件 | 国际市场观 |
条件 | 领导决策 |
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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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3年以下 |
条件 | 4~9年 |
条件 | 9年以上 |